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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缘何频生?


发布时间:2013-03-29             来源:    作者:会计云平台

  在继中小板上市公司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为*ST大地)为典型的造假事件余音未散,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调查。

  近日,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万福生科9成利润造假 离退市一步之遥》的节目。节目称:“深交所公告称,经查明,在2011年9月登录创业板的万福生科在上市前的2008年-2011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7.4亿元,虚增净利润1.6亿元,而此前万福生科宣布的净利润1.8亿元。也就是说,实际利润只有2000多万元,9成的利润都是子虚乌有。”

  长江证券高级投资顾问王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万福生科造假被相继报道出来,和这次财务稽查有很大的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5月1日深交所开始实行的创业板退市新规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而万福生科仅仅在创业板上市一年半就遭遇了第二次公开谴责。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不仅仅是万福生科,紫光古汉也因做假账虚增了5000多万利润,也被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准确、真实、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是《证券法》明确规定的。然而,一个现实问题摆在面前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个别上市公司缘何违反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而冒着被证监会调查的危险进行造假呢?造假其根源又在哪里呢?

  博览财经分析师张雄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上市公司造假的根源从微观上看主要是违法违规成本过低导致的。企业LPO造假被查,最后罚款几百万,但是,公司一旦上市成功筹资额少则上亿,多则数十亿。风险跟受益相比微不足道,在巨大的诱惑面前,造假也成了经济人的理性行为。

  王建告诉记者,一些上市公司过去业绩存在造假现象,虚增利润也很普遍,上市公司注水30%属于有良心的,50%属于正常现象,但是如果注水2倍甚至8倍,那这样的情况是很恶劣的,而万福生科却把利润放大10倍,因此,它很可能会成为新规实施后的第一个创业板的退市公司。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建议,对于屡屡出现财务造假的案例,应该修改《证券法》以及刑法,提高处罚上限,增加上市公司及高管违规成本,以此可对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形成威慑,同时需要在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基础上完善现有的证券民事赔偿制度,赔偿财务造假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在引入美国式的证券集体诉讼之前,可先构建过渡性折衷性的民事赔偿体制。

  许峰认为,欺诈发行强制性回购制度必须得构建,否则根本谈不上投资者保护。回购结束,很可能已经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可达到自然退市的效果。这个制度比单纯呼吁严厉退市制度更有效果。因为,对于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来说上市没多久,仅仅只是退市,相当于让他们“卷钱逃跑”,最终,受苦的还是中小投资者。在这方面,香港证监会对于洪良国际欺诈上市案的处理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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